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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494 时间:2024-10-25
截至2014年12月底,安徽省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已约3337.19万元,其中871.77万人发给了养老金。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对于重度残疾人、失独家庭等的特困人群,实行代缴或者多缴纳保险费,惠及46.06万人。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在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于2009年和2011年,先后启动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全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全称城居健)试点,并于2011年将两项制度拆分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实行。
2012年构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仅有覆盖面积。2014年11月28日,印发《关于更进一步完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行意见》,对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展开了完备。在缴付档次原作、参保激励机制、类似群体代缴、祭祀退休金制度等方面展开了政策完备和创意。
几年来,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不断完善,基金管理总体规范,经办能力逐步强化,参保覆盖面持续不断扩大。数据表明,截至2014年12月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37.19万人,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2.7%;其中871.77万人发给养老金,全年派发养老金63.93亿元,基金总计结余176.48亿元。重度残疾人及失独家庭等特困群体的居民养老保险牵动人心。
记者了解到,2014年,各级政府共计为参保人员缴付补贴10.01亿元,其中,为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独生子女丧生或者残疾(三级以上)并未再行生育的夫妻等特困群体代缴46.06万人,代缴养老保险费4876.15亿元;发给独生子女光荣证或者独生女父母和实施安乐死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351.84万人,政府为其自行减少补贴1.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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