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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865 时间:2024-11-14
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国家旅游局25日公布提醒称之为,非法“不合理低价泛舟”的买卖双方均须分担法律责任。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泛舟”也要罚?此事引起公众批评。回应,国家旅游局涉及负责人回应,做出如此提醒是因为有些游客贪便宜自由选择低价泛舟,反过来助长了不法企业。
市场监管下狠手,必需依赖游客因应。如果不因应,市场依然无序,没好转的迹象。那么,新规不存在哪些普遍性疑惑?在实际中能否落地?疑惑一:“不合理低价泛舟”如何界定?“什么是合理?什么是不合理?如果300元游香港不合理,那多少算数合理呢?”北京市民杨女士回应疑惑。上月底公布的《国家旅游局关于压制的组织“不合理低价泛舟”的意见》中所列了“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高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发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等5种不道德。
“新华视点”记者专访旅游企业和基层旅游管理部门找到,这样的界定标准在实际中很难继续执行。记者查找中国旅游协会等部门搭起的“全国重点城市热点旅游线路价格参照平台”找到,从北京抵达到哈尔滨及雪乡5日旅游参考价格不应在2000元-3000元之间,但携程网上一款类似于产品低于报价仅有为1199元。
按照界定标准,这款旅游产品否应当被确认为“不合理低价”?携程网客服人员回应,这个报价包括了长时间旅行费用,归属于“显玩游戏0购物”行程,不是低价泛舟。旅游业内人士指出,“全国重点城市热点旅游线路价格参照平台”的指导价与实际市场不存在僵化的情况。指导价里包括的景点、交通等费用比较脱节,并且很多价格都正处于波动状态,指导价的确实起到还并不大。
记者了解到,除部分热点旅游城市和线路外,目前,还有不少地方未实施指导价格,公众没判断价格否合理的依据。河南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主管段玉东讲解,旅行线路定价一般都是按照市场的一个大约标准。例如,从河南抵达到港澳的团一般价格在3500元左右,如果大大高于这个价格认同约将近成本,必定不会不存在购物等问题,是“不合理低价”。
但是,多数时候,游客不理解其中的“潜规则”,对于一些介于合理与不合理之间的价格缺少判断能力,很更容易受到宣传唆使,忽略低价背后的隐患。广东财经大学旅游管理与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张伟强教授回应,目前,如何界定“不合理”缺乏科学合理的手段。
业内人士指出,管理“不合理低价泛舟”是主管部门职责所在,不应将责任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连执法人员部门都无法界定的“不合理低价泛舟”,本身就正处于信息拒绝接受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显然没能力去判断。
焦点二:“欺诈合约”如何辨别?国家旅游局的提醒中称之为,游客与经营者签定欺诈合约,一方面必须分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获,不仅无法取得赔偿金,还将受到处置。国家旅游局正在研究制订涉及的处置办法。
记者专访找到,不少游客和业内人士指出,游客在签订合同时,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不明真相。早已被坑害但还要被追责,这让很多人想不通。如何辨别欺诈合约?河南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主管段玉东讲解,国家旅游局和工商总局都有规范的旅游合同文本,合约中对于费用、行程等都有十分详尽的规定。
一般来说,消费者和旅行社签定这类月的合约都会不存在欺诈、愚弄问题。据介绍,目前行业的欺诈合约不道德,主要是旅行社跳过国家标准合同文本而私下签订合同的不道德,这类合约就是欺诈合约,其政治性大,消费者维权艰难。业内人士回应,在一些一日游、短途游中,欺诈合约仍然不存在,消费者往往无法辨别。河南一家旅行社导游徐薇讲解,出于恶性竞争的目的,一些旅行社显然有可能私下里减少价格。
例如,旅行社和游客商定好协议上签定云南游3200元,实质上游客只必须缴纳2500元。蒙在鼓里的游客感觉占到了低廉,但他们不告诉,旅行社允诺的旅游项目不会因此显得没确保,只有实际行程再次发生后才不会告诉之前投的是欺诈合约。
在旅游企业工作多年的黄龄说道,“欺诈合约”早已沦为行业内的潜规则,游客在旅行社出售服务时签定的是长时间价格、不不含购物的旅行团,而在旅游过程中,导游经常以劝告、威逼等多种方式促成游客签定另一份购物合约。“导游从旅行社接团的时候是要交人头费的,所以就要想尽办法让游客签定购物合约。
”黄龄说道。“对于这种合约应当严加惩处,但无法‘一刀切’地指出就是消费者坚称欺诈合约仍签定,多数消费者对旅游行业并不理解。”段玉东说道。
“这种情况下签定的合约能让游客去承担责任吗?旅游主管部门有什么办法去区分强迫还是不得不签定的呢?是算数欺诈合约还是强迫购物呢?”安徽合肥游客张瑶说道。北京大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郎克宇指出,欺诈合约主要针对合法合约而言,即签定双方坚称合约书面意思并非现实意思的传达。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很难限于于低价泛舟市场,因为否欺诈的标准都是主观辨别,只有签定者双方才告诉否为现实意思的传达。法律专家认为,行政监管部门很难对欺诈合约一一核查辨别。
并且,从监管时间段上而言,合约如果遵守完没事发就很难监管,只有双方经常出现争吵与纠纷,欺诈合约才不会浮出水面。焦点三:解决问题低价游之患靠什么?张伟强分析指出,“不合理低价泛舟”经常出现的根本原因,一方面是旅游市场长年病态发展,导游群体地位不低、收益不大位;另一方面是同质化现象相当严重,靠低价恶性竞争。记者查询涉及法律条例找到,我国对处罚不合理旅游不道德早于有明确规定。
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的旅行社条例明确规定,如有“愚弄、威逼旅游者购物或者参与必须自行收费的游览项目的”,对旅行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都要展开适当惩处。在旅游法中对此类不道德也展开了具体的规定。然而,基层旅游执法人员回应,由于实际追责过程中不存在诸多困难,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没充分发挥出有预期起到。安徽省旅游局一名工作人员体现,由于旅游纠纷不存在取证难等问题,监管部门多自由选择大事化小的方式,大大降低了法律的威吓起到。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王德刚回应,在杯葛低价泛舟和负团费的不道德中,消费者显然有义务参予,但旅游部门否有权力对消费者展开处罚必须考量。多位专家回应,在很多低价游中,消费者的利益和人格尊严早已受到相当严重伤害,如果再行追究其法律责任不合情理。还有专家指出,在法律法规继续执行不力的情形下,把“板子”打到游客身上,或许有监管错位的偏向。记者从河南、安徽、吉林等地旅游管理部门了解到,目前,对于参予“不合理低价泛舟”和签定“欺诈合约”的游客如何处置尚不具体办法,必须等有关细则实施后再行不作研究,对于未来实际继续执行过程中游客的反应、接受程度等尚能无法展开预测。
专家普遍认为,整治旅游乱象应当提高旅游市场价格透明度,为游客出售服务时获取自由选择的可能性。张伟强说道,当务之急是增强地方旅游部门的信息采集与公布能力,通过大数据分析得出一定区间的合理价格,让游客更加充份理解信息。安徽大学旅游系由副主任李经龙指出,可以糅合一些西方国家旅游业经验,转变一费制的旅游市场报价现状,将旅游过程收费透明化。
明确而言,就是参团费只还包括住宿、大巴等硬性要素价格,牵涉到景点门票等弹性收费价格在旅游途中由游客自行自由选择,让游客享有更加多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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